喜讯!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增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定、审判委员会最终审定,确定新增48家机构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其中,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务经验及良好的行业声誉,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具备担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法定资质。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制度,管理人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破产案件审理质效,对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京蒙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深耕本土法律服务市场,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此次成功入选管理人名册,是司法机关对京蒙律所专业能力、执业水平及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律所多年来深耕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充分肯定。
未来,京蒙律师事务所将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破产法律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破产企业实现有效清算或涅槃重生,为优化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专业力量。